![]() 包拯落伍記 首先進行的是百姓富裕程度的檢查評比。趙知府上報轄區(qū)內人均收入紋銀5000兩,名列第一。錢知府上報轄區(qū)內人均收入4000兩,名列第二。孫知府考慮再三,覺得還是說轄區(qū)內人均收入3000兩較好,結果名列第三。而開封府前任知府還上報人均收入2000兩,這次包拯卻堅持報人均收入980兩。結果人家都是一年一個臺階,只有他不但沒有上臺階,百姓人均收入還“減少”了一半! 緊接著進行的是案件查處的檢查評比。李知府一年查案3000起,獲得冠軍。周知府一年查案2800件,獲得亞軍。吳知府年底組織嚴打,結果僅用一個月的時間就破案2000件,獲得第三。查處案件本來是包拯的拿手好戲,可是在他任職的一年內,開封府人人路不拾遺,家家夜不閉戶,百姓皆知書達禮,忍讓謙和,竟沒有發(fā)生一起像模像樣的案件。 第三項進行的是廉潔自律情況檢查。鄭知府一年拒賄500萬兩,高居榜首。王知府拒賄499萬兩,緊隨其后。劉知府拒賄480萬兩,屈居第三。而一年來,開封府府門洞開,竟沒有一人敢送點土特產什么的,更不用說高檔煙酒或現(xiàn)金了。 第二年年初的總結表彰大會上,九個知府都上臺領獎,升職提干,皆大歡喜,只有包拯三項都是倒數(shù)第一,受到了點名批評。包拯絕不是斤斤計較這些的人,但也不得不喟然長嘆:“人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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