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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老人向我講述了她的遭遇,大致內(nèi)容是:我最近遇到了難題,我的兒子不幸去世,我不得不與老伴相依為命,當我提出兒媳婦和我們一起住的時候,被兒媳婦拒絕了,她的理由是,她需要照顧孩子,平時還有工作壓力,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照顧我們。她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我應該怎么辦呢? 從法律角度看,我國《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兒媳對公婆沒有法定贍養(yǎng)義務,但是,從心理學角度看,對于這個問題,我們不能草率得出結論,我們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分析。 個體心理資源分配 首先,我們要提到是“個體心理資源分配”這個概念。 個體心理學家認為,一個人的心理資源是有限的,其中大部分資源會被用于處理自己與重要親密他人之間的關系。在一項心理學實驗中,研究人員出示了一些涉及自我或者他人的詞匯,而被試者會對于與自我有關的詞匯做出更快、更準確的反應。 也就是說,在我們的心理資源中,自我是占第一位的,我們會用更多的精力、認知、記憶去加工并存儲與自我有關的信息,而忽略掉那些與自我無關,即對自己來說并不重要的信息。 進一步實驗發(fā)現(xiàn),重要親密他人,例如父母、配偶、子女、朋友等,也會占據(jù)一定的心理資源。也就是說,我們會把這些重要的親密他人納入到自我的一部分,關心他們的狀況,為他們負責。 再分配 并且,這種心理資源的分配會隨著年齡的變化而變化。比如,在童年時期,父母是我們最重要的親密他人,我們會把父母視作自己生命中極其重要的一部分。 而隨著個體步入成年期,我們會逐漸建立起自己的小家庭,遇到那個攜手走過下半輩子的伴侶時,會出現(xiàn)“個體心理資源的再分配”,即將大量的關注轉移到自己的伴侶身上,將其視作自我的一部分。 這時,父母便不再是我們心理中唯一的重要他人,父母會與伴侶、以及未來的孩子等分配自我的心理資源。試想,如果我們的心理資源不是有限的,我們便會將親人、孩子、朋友等都納入到自我的一部分中,時刻關心他們的舉動,將自己的人生與對方無限交叉,產(chǎn)生太多羈絆。 這樣一來,我們就會花大量的時間、精力在對方身上,無暇過好自己的人生,將會多么累??!所以,心理資源的分配能夠幫我們分清輕重緩急,區(qū)分哪些人對我們的人生更加重要,幫助我們建立起緊密、高質(zhì)量的情感聯(lián)結。 兒子去世,對于兒媳婦而言,孩子毫無疑問會占據(jù)其絕大多數(shù)心理資源,并且,相對于丈夫的父母,她與孩子之間的情感聯(lián)結更為緊密,因此,兒媳花費更多的精力在自己孩子身上無可厚非, 不過,伴侶的父母也是自己的家人,畢竟從結婚的那一刻起,我們就默認對方為自己的親人,把伴侶的重要他人納入到自我的一部分中。所以,從個體心理層面看,兒媳的確有義務照顧老人,陪伴他們度過晚年生活。但是,作為兒媳,在盡到贍養(yǎng)老人的義務時,也要考慮到自身實際的狀況,不要把照顧建立在犧牲自我的基礎之上。 作者 第一心理主筆團 | 神奇小小 參考資料: 《個體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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