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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月4日從山西省臨汾市公安局獲悉,1月31日,迫于當?shù)鼐揭咔榉揽嘏挪閴毫Γ?1年前在河南省葉縣持刀致1死1傷的命案逃犯葛某華投案自首。 疫情防控期間,山西警方加大對煤礦、工地、旅館等地的排查。臨汾市全民動員,全警出動,村村設勸返點,路路設疫情檢查站。犯罪嫌疑人葛某華無身份證,疫情期間每日東躲西藏,找不到工作,無任何經濟來源,連續(xù)幾天食不果腹、夜不能寐。葛某華潛逃至309國道臨汾古縣段時看到執(zhí)勤民警在核查過往人員,發(fā)現(xiàn)自己無路可逃,在高速路橋洞下住了一晚,于次日向臨汾警方投案自首。 ▲1月31日,迫于山西臨汾警方疫情防控排查壓力,11年前在河南省葉縣持刀致1死1傷的命案逃犯葛某華投案自首。(警方供圖) 警方介紹,葛某華涉嫌于2009年10月在河南葉縣持刀致1死1傷。案發(fā)后,葛某華四處潛逃后至山西。 目前,臨汾警方已與河南警方聯(lián)系,并將犯罪嫌疑人葛某華安全移交。 來源 | 中國新聞社(ID:CNS1952) 記者 | 李庭耀 微信編輯 | 李賽 微信審核 | 田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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