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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弘易文化/作者:林石玉)艮山兼丑丁丑分金。兼寅辛丑分金。寅山兼艮丙寅分金。兼甲庚寅分金。 一、右水倒左。出乙合三合吊照。正生向。旺去迎生。玉帶纏腰。金城水法。書云:“十四進神家業(yè)興”。主妻賢子孝,五福滿門,富貴雙全。 二、右水倒左,出丁方,為借庫消水。自生向。合楊公進神水法。不作沖破養(yǎng)位論。主富貴高壽。人丁大旺。先發(fā)小房。 三、左水倒右。出庚方。合文庫消水。楊公進神水法。書云“祿存流盡佩金魚”。即此是也。主發(fā)富貴。福壽雙全。少差即絕。不可輕用。 四、水出丙。為沖破胎神。初年間有發(fā)丁旺財壽高者。久則墜胎乏嗣。家道窮苦不利。 五、水出巽。名過宮水。情過而亢。故主初年有丁有壽。卒不發(fā)。窮苦清廉。 六、水出甲方。為交如不及。短壽敗財。不發(fā)。 七、水出艮方。亦為交如不及。主多病敗絕。不發(fā)。 八、水出癸丑方。犯退神臨官。不立向。非敗即絕。 九、水出壬方。犯生來破旺。家貧如洗。初年發(fā)丁。久則夭壽不吉。 十、水出辛方。犯病不立向。退神水法。以向論。又犯沖破冠帶。必傷年幼聰明之子。敗絕不吉。 十一、水出乾方。沖破向上臨官。傷成才之子。乏嗣夭壽敗財。失血撈疾。大兇。 十二、右水長大倒左出坤。不犯申字百步欄。大富大貴。人丁興旺。若犯墓絕沖生大煞,(即左水長大倒右當面出坤)大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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