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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這把年紀,有必要跟別人爭了爭去嗎?有必要“與天斗其樂無窮,與人斗更其樂無窮”嗎?好像我們中國人有點這樣的癖好,人與人之間不爭斗一番生活好像就失去了樂趣與快感?好像不以這樣的方式來計較,來爭斗,生活就失去了努力的方向? 與人爭斗有意思嗎?表面上是你在某個方面贏了對方,可能是占了對方的便宜,可能是你的業(yè)績贏了對方,可能是你的氣勢贏了對方,可能是你的人氣贏了對方,可能是-------不是說人不要競爭,合理有序的競爭,符合公平正義的競爭是必要的,因為這樣的競爭是可以促進人的進步與發(fā)展的;但是如果只是為了斗氣,為了面子,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益,為了自我的感覺而跟別人斗來斗去,最終會有什么結果?不用說都可以看出來:兩敗俱傷,沒有一個贏家。作為同事,能夠在同一個單位是緣分,是前世修來的緣分,即便這個人未必是符合你的三觀,未必是你欣賞的人,你也沒有必要把別人當作假想敵吧,俗話說“多一個朋友總比多一個敵人要好”對吧。如果你是希望踩在別人的身上來凸顯自己的本事與能力的人,如果你是那種不惜侵犯別人利益來滿足自己的需求的人,你還會有好的收獲嗎?難! 第一可能就是你隨時可能招致來自那被你侵犯利益的人的敵視與反擊,隨時可能受到別人對你的攻擊,有必要嗎?與人相處之道,應該按照孔老夫子的說法去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們自己不想要的,千萬不要強加給別人,你自己都不想自己的利益被侵犯,別人就會心甘情愿被你侵犯嗎?不可能。為什么不能跟別人好好相處?為什么不能跟別人友善相處?與人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這樣簡單道理,一個成年人居然就不懂嗎?不可思議。不是不懂,很多時候,是利令智昏,為了個人的一己之利而不惜這么做,真是短視,最終會有什么好的結果呢?不可能。人活著,要想的長遠一些。想開一些,即便你暫時獲利,即便你暫時贏了什么,可是你以這種極為不地道,極為不好的方式與人相處,怎么可能讓你擁有真正的快樂與美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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