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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契稅政策:主要省市契稅政策調整 契稅減免 江西、湖北、河北、河南 市:南昌、海口、銅陵 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契稅減半;90平方米及以下且家庭唯一普通住宅,契稅按1%稅率征收。 江蘇、福建 天津: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繳納1%契稅;90-144平方米繳納1.5%契稅,144平方米以上繳納3%契稅。 黃山:契稅按首套執(zhí)行且減半。 瀏陽:創(chuàng)業(yè)人才購房契稅減半;商用物業(yè)征收30%契稅。 湖州、宣城: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契稅全免。 包頭:首套房契稅全免;二套房以上新建房契稅減半。 濰坊:購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契稅全免;購90至144平方米住房及300平方米以下用于創(chuàng)業(yè)的,契稅減半。 契稅補貼 長沙望城區(qū) 普通住宅或二手房,給予契稅購房補貼。 長沙天心區(qū) 新建商品房,給予1%的契稅補貼。 宿州 給予繳納契稅額100%的住房補貼。 綏芬河 普通住宅全額契稅補貼;非普通住宅契稅減半 鞍山:城區(qū)內購房,新房首套90-144平方米,繳納1.5%契稅后補貼0.5%;144平方米以上,繳納4%契稅后補貼2%。新房二套及以上的144平方米及以下繳納3%契稅后補貼2%;144平方米以上,繳納4%契稅后補貼2%。非住宅繳納3%契稅后補貼1%。 葫蘆島:90平方米及以下,給予100%契稅補貼;90平方米以上,給予50%契稅補貼;商鋪100平方米以下,給予25%契稅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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