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者,日月相會也,農(nóng)歷月份按月之盈缺而劃分,月逆繞地行一周時長約二十七又三分之一日,而地繞日逆行一周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故二十七又三分之一日地繞日而行二十七又三分之一日除以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再乘以三百六十度,約二十八度,按幾何之內(nèi)錯角,即此時日月夾角亦為二十八度。又地月均在運行,日月相會之時,以月行度數(shù)為二十八度加日行度數(shù),故二十八度與地行度數(shù)之和除以三百六十度再乘以二十七又三分之一日等於地行度數(shù)除以三百六十度再乘以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推算方程得之,地行度數(shù)約為二又四分之一度,故月行三十又四分之一度與日相會,時長約二又四分一日,加之月繞地一周時長二十七又三分之一日,故農(nóng)歷月長約二十九又十二分之七日。因地繞日行有快慢之分,故農(nóng)歷月有大小之別,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 月之晦朔弦望: 朔日:按朔者日月交會之辰也,月本無光,借日光而明,遠則光顯,近則光隱,合朔日月同宮,近度故不見;月所在白道與地之黃道成夾角五度九分,若南北同度,則日為月所蔽,而日為之食矣,故日食在朔。 上弦:按上弦者周天四分之一也,月猶銀丸受光含影,自合朔后去日漸遠,日照其西,故自下視之如銀鉤,然是三日而哉生明也,至初八日間去日九十度,日照其半,西明而東暗,如弓弦之平分也。因自虧而向盈,故曰上。 望日:按望日者日月相望之辰也,日月相沖,日在地下月在天上,相距六宮對照而光滿,若南北同度則月值暗虛,恰為地影所隔,而月為之食矣,故月食在望。 下弦:按下弦者周天四分之三也,自望而后去日漸近,日照其東而西虧,是望后哉生魄也,至二十三日間,西去日二百七十度,東去九十度,日照其半,東明而西暗,亦猶上弦之平分,皆所謂近一而遠三也。因自盈而向虧,故曰下。 晦日:按晦日者月之盡也,去日甚近,將與日合,其光晦隱而不見,至朔既合,而光后復(fù)生,故月死於晦而復(fù)蘇於朔也。 農(nóng)歷初三,一陽初生,成月牙狀,為震卦,昏而現(xiàn)于西方庚地,故震納庚。 初八成半月,西側(cè)光而東側(cè)暗,為離卦之象,昏而見于南方,旦而沒于北方壬,故離納壬。 十三日,月之將滿,二陽升而一陽降,為巽卦象,昏而月出在東方乙地,旦而月沒于西方辛地,故巽納辛。 初二至十四日,月亮由缺慢慢變滿,均稱為上弦月。 農(nóng)歷十五、十六日,月日相對,所以稱為望月,月圓滿。 ![]() 十七至二十日,月有滿轉(zhuǎn)缺,一陰始生,巽卦之象,黃昏時月出在東方乙,日出時月沒于西方辛,巽納辛。 十三日,為兌卦,黃昏時月出現(xiàn)在南方丁位,兌納?。ㄐ拚厦嬲f法) 二十三日,月半圓,為坎卦象,東側(cè)光而西側(cè)暗,黃昏時月伏于北方癸,日出時月在南方丁,坎納癸 二十七日,二陰生,殘月,艮卦之象,日出時月在南方丙,黃昏時月伏于北,艮納丙 十七至二十八日均稱為下弦月 二十九、三十日,月與日相會,月無光,為月晦,三陰為坤象。日出時,月在東方乙,坤納乙。 至初一初二為朔,初三又為新月,循環(huán)變化 歲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者,一歲之常數(shù)也。 故日與天會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為氣盈;月與日會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為氣虛。 農(nóng)歷月平均每個月長29.5308日,十二個月則為354.3696日。 農(nóng)歷年時長與太陽歷時長,兩者求公倍數(shù),約6939.75日。 為太陽歷228個月,19年整。又為235個農(nóng)歷月,為19年多7個月。所以有19年7閏,則氣朔分齊。 祖沖之精算至391年間閏144個月,將誤差減得更小。 農(nóng)歷月無中氣則置閏,中氣以著時應(yīng),閏無中氣,斗柄指兩辰之間,故閏前之月中氣在晦,閏后之月中氣在朔,當(dāng)閏之月節(jié)居月中,所以定四時成歲者不越乎此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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