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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研究]談秦可卿之死

 率我真 2016-05-02

  我們懷著極大的興趣拜讀了戴不凡同志的《秦可卿晚死考》(以下簡稱《晚死考》)。該文認為《紅樓夢》的前身是石兄《風月寶鑒》舊稿,舊稿的作者不是曹雪芹,雪芹只是“挪移利用了石兄舊稿”,經(jīng)過在“舊稿基礎(chǔ)上巧手新裁”、“成‘片’剪裁”之后,形成了今天我們見到的《紅樓夢》?!锻硭揽肌愤€認為,今傳本《紅樓夢》秦可卿死于第十三回,而在所謂石兄舊稿中,秦可卿之死當是很晚的事情,至早也得在今本第七十六回賞中秋之后。關(guān)于石兄舊稿的存在與否以及該舊稿的作者到底是不是曹雪芹,我們不想在這里討論,我們僅想就秦可卿的死期及其有關(guān)問題發(fā)表一些不同的看法。

  一、從今本結(jié)構(gòu)來看,秦可卿早死是作者開始構(gòu)思時就已確定的

  秦可卿之死(包括她托夢、死封龍禁尉以及鳳姐協(xié)理寧國府、弄權(quán)鐵檻寺等章回)對于《紅樓夢》全書的藝術(shù)結(jié)構(gòu)而言,不是可早可晚、可先可后,可以任意處置的一樁無足輕重的事情。恰恰相反,它在《紅樓夢》全書的結(jié)構(gòu)中是一個舉足輕重,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要緊關(guān)于。通過這個要緊關(guān)于交待了全書所描繪的賈府即將展開的由盛至衰的宏大過程,揭示了這個“百年望族”衰敗的直接原因,同時這個要緊關(guān)于也是為賈府的鐵腕人物王熙鳳所設(shè)。在十三回之前,作者已通過周瑞家的的言談話語側(cè)面渲染了鳳姐在榮府的地位:“如今太太竟不大管事了,都是璉二奶奶當家。如今太太事多心煩,有客來了,略可推得去的也就推過去了,都是鳳姑娘周旋迎待,今兒寧可不見太太倒要見他一面才不枉這里來一遭。”這里確實已經(jīng)寫出了鳳姐身份。可是對于不僅作為支撐賈府門面,而且也是支撐整個《紅樓夢》結(jié)構(gòu)的一根主柱的王熙鳳來說,僅僅停留于這樣的輕描淡寫實在是遠遠不夠的。于是作者在從十三回起到十五回止的可卿之喪這一大塊文字中,重彩濃墨,大書特書,為鳳姐性格的發(fā)展,同時也為整個小說情節(jié)的發(fā)展奠定了一個牢固而堅實的基礎(chǔ)。正如脂硯齋所說:“寫秦氏之喪卻只為鳳姐一人?!蹦敲船F(xiàn)在就讓我們看一看秦氏之喪與鳳姐究竟有多大關(guān)系,為什么必須讓秦可卿死于這部百十余回的文學巨著的開始。

  第一,秦可卿死在第十三回,這是由作者寫《紅樓夢》的主旨所決定的?!都t樓夢》是作者對封建社會的一曲充滿著矛盾心理的挽歌。小說作者先寫賈府之盛,后寫賈府之衰,以悲劇結(jié)局作為這座金字塔的塔尖,從而完成整個藝術(shù)結(jié)構(gòu),表達了作為封建社會挽歌的主題思想。作者含著眼淚向人們訴說,他所同情的這個貴族階級過著怎樣醉生夢死的腐朽生活,而這個階級又沒有一丁點好起來的希望,它的滅亡是不可避免的。賈府之盛的最高點是可卿之喪和元春的封妃省親。在這兩大事件中,作者入木三分地刻劃了賈府是怎樣竭盡揮霍鋪張之能事的。從第五十三回起,賈府就每下愈況了。此回,賈珍開始哀嘆他們的處境是“黃柏木作了磬槌子,外頭體面里頭苦!”賈蓉也透露了鳳姐和鴛鴦合計“要偷老太太的東西去當銀子呢”。以至于到了第七十五回,當賈母問為什么不盛她的飯給尤氏時,鴛鴦不禁驚呼:“如今都是‘可著頭做帽子’了,要一點兒富余也不能的?!泵鎸@滿目瘡痍、瀕臨崩潰的封建社會,作者是既鞭撻又同情、既批判又惋惜。秦可卿淫喪天香樓正集中表達了這種情緒??汕渫袎粑厝斡邙P姐,又以“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鮮花著錦之盛”,暗示元春即將封妃,同時點出“賈府赫赫揚揚已將百載”,但是“月滿則虧、水滿則溢”、“登高必跌重”,警告鳳姐提防別應了“樹倒猢猻散”那句俗語,以至于“虛稱了一世詩書舊族了”。這樣作者就清楚地交待了這部巨著即將展開的宏大過程。這種交待放在這出悲劇的序幕剛啟不久的第十三回是恰到好處的,絕不能設(shè)想作者會在構(gòu)思時將這一情節(jié)置于第七十六回之后。那么試問,第七十五回連賈母食用的紅稻米尚且供應緊張,到了七十六回之后的可卿之喪怎么會有力量為秦氏做“幫底皆厚八寸,紋若檳榔,味若檀麝,以手扣之,聲如玉石”,“拿著一千兩銀子,只怕沒處買”的棺木?再者,第六十八回剛有酸鳳姐大鬧寧國府一案,到了七十六回之后的可卿之喪時,王熙鳳有何臉面去協(xié)理寧國府?故若設(shè)想第十三回原本在第七十六回之后,還成何石頭文字?

  第二,《紅樓夢》寫了賈府由盛到衰的全過程,而鳳姐性格的發(fā)展正是和這個興衰過程密切相關(guān)的。可卿之喪不僅是為了表現(xiàn)鳳姐的精明能干,更重要的是全文為全書的情節(jié)演變及王熙鳳的性格發(fā)展埋下了伏線。這樣一種伏線必須安排在小說的開頭,為此,秦可卿必然早早死去。作者是如何圍繞秦氏之喪巧妙設(shè)伏的呢?我們看到,作者通過秦氏之喪揭開了鳳姐和尤氏之間的矛盾??汕涫怯仁系膬合眿D,可卿的喪事理所當然該由尤氏以主婦的身份出來料理??墒鞘聦嵣嫌仁贤司幽缓罅耍P姐卻以殘局收拾者的姿態(tài),反客為主,大肆張羅,企圖整頓這百孔千瘡的寧國府。她氣勢凌厲地揭示了以往尤氏理家的五大弊?。?/font>

  頭一件是人口混雜,遺失東西;二件,事無專管,臨期推委;三件,需用過費,濫支冒領(lǐng);四件,任無大小,苦樂不均;五件,家人豪縱,有臉者不服鈐束,無臉者不能上進。一一此五件實是寧府中風俗

  并嚴厲責罰了玩忽職守的寧府家人。她不把眾人放在眼里,揮霍指示任其所為,大有“誰能扭轉(zhuǎn)乾坤,唯我璉二奶奶”的氣勢。對于這一切,作為寧府當然的管家奶奶的尤氏,她的耿耿于懷是不言而喻的。于:是在協(xié)理寧國府之時,尤、鳳二人就結(jié)下了不解之仇,嗣后的

  鳳、尤之爭于此即埋下了伏線。我們今天所見到的前八十回內(nèi)鳳、尤間一直沒有停止過的明爭暗斗皆發(fā)端于此。如第六十五回的賈二舍偷娶尤二姨,明寫賈珍父子與賈璉的風流韻事,暗伏尤氏集團企圖瞞天過海,通過尤二姐在榮府打進一個楔子,以作為對鳳姐協(xié)理寧國府的報復。這種說法是有根據(jù)的。首先,尤二姐嫁璉之前,尤氏和賈珍父子是有過密謀的。書中雖然沒有正面描寫他們?nèi)绾尾邉?,可是在第六十八回鳳姐大鬧寧國府時,尤氏并無別話,只罵賈蓉道:“混賬種子!和你老子做的好事!我當初就說使不得!”這“當初就說使不得”一語泄露了她當初就曾參與了此案的天機。其次,尤二姐若果真生下了一男半女,在十八世紀的中國社會,對于作為璉二奶奶的鳳姐來說,不能不是一個巨大的威脅,這也是尤氏將二姐許給賈璉作二房的目的吧?鳳姐清楚地意識到這一點,故在同一回里鳳姐對尤二姐說了一大篇言不由衷的漂亮話道出了她的心?。?/font>

  ……我也勸過二爺,早辦這件事,果然生個一男半女,連我后來都有靠。  

  這位璉二奶奶真不愧為脂粉隊內(nèi)的英雄,面臨龍氏的嚴重挑戰(zhàn),她當然不肯善罷甘休,以至于與第十三回協(xié)理寧國府遙遙相對,此案發(fā)展到第六十八回竟成為大鬧寧國府,鳳辣子終于撕破臉潑天潑地打上寧府門去了。這樣在波瀾起伏、曲折迂回中逐漸完成了小說的發(fā)展過程,同時也使對鳳姐的性格描寫日臻完美。前有車,后有轍。從整個《紅樓夢》的藝術(shù)結(jié)構(gòu)來看,可卿之喪與后面的一些大章回,如偷娶尤二姨,大鬧寧國府等重要關(guān)目絲絲入扣,沒有可卿之喪就不可能有后面這些情節(jié)。這樣縝密的布局,顯然是作者十年辛勞,冥思苦想、慘淡經(jīng)營、周密構(gòu)思而終于誕生的一個完整的杰出的藝術(shù)整體。

  第三;從《紅樓夢》所揭示的賈府總崩潰的原因來看,秦可卿之死也必然安排在小說發(fā)展過程的早期。當然,從政治上著眼,賈府的覆滅有其內(nèi)在的深刻的社會原因,而從小說的故事情節(jié)來看,其直接原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賈府之外是賈雨村,他為虎作倀,諸如包庇薛蟠殺人案;為賈赦強奪石呆子古扇案等等。賈府之內(nèi)主要是鳳姐的目無法紀,倒行逆施。此二人被脂硯齋稱為一對亂世之奸雄,盡管清代并沒有紀律檢查委員會,但是這一對奸雄的為非作歹還是引起了當局的密切關(guān)注,使賈府終于被抄而一敗涂地。鳳姐以亂世奸雄的面目初露頭角正是在秦可卿之喪這一大章之內(nèi)在弄權(quán)鐵檻寺一回中:

  鳳姐卻坐享了三千兩,王夫人等連一點消息也不知道,自此鳳姐膽識愈壯,以后有了這樣的事,便恣意作為起來。

  鳳姐的性格是在發(fā)展中逐步完成的,而弄權(quán)鐵檻寺正是她性格向貪婪、奸詐、毒辣方面發(fā)展的一個起點。由于“弄權(quán)”而嘗到了三千兩銀子的甜頭,以至于使鳳姐在以后敢于高利盤剝,草菅人命,無惡不作。作者把象這樣孕育著鳳姐性格發(fā)展的重要方面和暗伏賈府垮臺直接原因的情節(jié)安排在整個藝術(shù)結(jié)構(gòu)之基礎(chǔ)部分,也即小說的開始,顯然不是在小說形成后再“成‘片’剪裁挪移”的。

  這樣,我們就從《紅樓夢》全書的結(jié)構(gòu)出發(fā),分三個方面粗淺地分析了可卿早死當是作者在完成這部巨著的各個大章回之前的藝術(shù)構(gòu)思。

  二、秦可卿晚死之不可信

  戴不凡同志是怎樣考證秦可卿晚死的呢?他在《晚死考<附錄一>》里強調(diào)指出,寶釵實為十四歲那年入府的,賈寶玉“夢游”就在這年冬天,緊接“夢游”便是小恙梨香院,玉生香;在《附錄二》里,他認為五十三回、五十四回的情節(jié)在舊稿中是寶釵入府后第一次過年的情景;在《附錄三》里,戴不凡同志指出:“有關(guān)‘清虛觀’前后文字(自第二十八回后半貴妃打發(fā)夏太監(jiān)出來吩咐打醮、賞賜端陽禮物起,至第三十回前半節(jié)寶玉至賈母處出來為止)在舊稿中應是寶釵入府次年春夏事?!辈娬{(diào)元春敕妃與寶釵落選均當是前一年冬天事。這樣戴不凡同志就肯定所謂“石兄舊稿”的前半部分主要包括夢游太虛境、小恙梨香院、玉生香、才選鳳藻宮、祭宗祠開夜宴、羞籠紅麝串、寶釵借扇機帶雙敲。于是戴不凡同志輕而易舉地就把秦可卿死封龍禁尉從中剔了出去。戴不凡同志又把這一切都囊括在幾個月內(nèi),而從這幾個月發(fā)生的事情來看,賈府既無大喪余波,又無新婚痕跡,這樣,戴不凡同志就排除了可卿之死和賈蓉續(xù)弦的可能,故此斷言第二十九回出現(xiàn)的那個賈蓉之妻只能是秦氏了。此外還由于寶玉和寶釵同庚,“夢游”時他們均為十四歲,此時可卿尚未死,故可卿不可能是寶玉十一歲時所死。而第六十四回又有尤氏婆媳、賈蓉之妻出現(xiàn),第七十六回她們婆媳也都健在且又有賈母云“可憐你公公轉(zhuǎn)眼死了有二年多了”之語,于是戴不凡同志斷言,可卿至早也得在賈敬死后二年方死。以上基本上是戴不凡同志想象中的“石兄舊稿”的本來面目,據(jù)此他提出了可卿晚死的觀點。所謂早死、晚死,就是指時間的先后。《晚死考》附錄一、二、三所涉及的考證,幾乎都是圍繞著時間進行的,所有關(guān)于時間的考證構(gòu)成了可卿晚死這一推測的基礎(chǔ)。可是我們認為,這些考證是很難站住腳的。

  1.戴不凡同志在《晚死考》中肯定地說:“舊稿中賈敬死時寶玉的實際年齡至少也該在十八歲左右了,而秦氏歿于敬死后‘二年多’或更后,則是寶玉二十歲以后的事了?!敝劣趯氣O,戴不凡同志則認為在舊稿中她是十四歲這年冬入府的,而“元春敕妃與寶釵落選均當是這一年冬天事”,也即寶釵十四歲這年冬事。可是戴不凡同志在他另一篇文章《揭開<紅樓夢>作者之謎》中卻說:“在舊稿中寫完慶元宵后,才是接寫賈母為‘才來的’寶釵做生日。......相應地淫喪天香樓和隨之而來的封妃,在舊稿中應是很晚的事。”眾所周知,寶玉和寶釵同歲,戴不凡同志也不止一次地說明了這一點。然而他在《晚死考》中一忽兒考證出可卿死時寶玉至少有二十歲,一忽兒又考證出比可卿之死還晚的元春封妃卻是在寶釵十四歲這年的冬天。兩種說法擺在一起不是太滑稽了嗎?顯然,戴不凡同志在時間問題上陷入了不可自拔的矛盾。

  進一步,戴不凡經(jīng)過大量考證得出了可卿之死當緊接于“賞中秋”,即中秋之夜的結(jié)論??墒窃谒信e的十條可資“追蹤的蛛絲馬跡”的證據(jù)中又有不少經(jīng)不住推敲之處。我們隨便舉一個例子吧。第八條在與全書結(jié)構(gòu)的關(guān)鍵人物鳳姐發(fā)生聯(lián)系時就露出了破綻。戴不凡同志說:“八是鳳姐在晚上夢醒后得報知秦氏遽死的;賞中秋時鳳姐恰好因病未參加,當是在家睡覺也?!贝苏Z乍看言之成理,仔細推敲就不是這么回事了。鳳姐的性格特征之一是好逞強使性,除非到了不得已的地步,象“賞中秋”這種活動,她是絕對不肯缺席的,她的缺席適足見其病重不假。第七十二回就有平兒與鴛鴦的一段對話,平兒嘆道:“說起病來,據(jù)我看,也不是什么小癥候!”今本第十三回可卿死時鳳姐正在家睡覺,賞中秋之夜鳳姐因病缺席剛好也在家睡覺,戴不凡同志據(jù)此便斷言第十三回當在賞中秋之后??墒牵獠恢厥纤篮蟊闶菂f(xié)理寧國府一大回書,正是阿鳳最得意之時。戴不凡同志光顧了證明可卿死于中秋之夜,全然忘了可卿后事尚待阿鳳料理。試問,可卿若真的晚死于阿鳳病臥不起之際,可卿后事誰人了結(jié)?

  2.戴不凡同志斷言寶釵十四歲這年冬入賈府,其根據(jù)無非是第二十二回有鳳姐和賈璉商量給薛大妹妹做十五歲生日的一段文字:

  誰想賈母自見寶釵來了,喜他穩(wěn)重和平,正值他才過第一個生辰,便自己捐資二十兩,喚了鳳姐來交與他備酒戲。

  既是十五歲的生日,又是在賈府過第一個生辰,豈不是正好說明薛寶釵是過了十四歲生日才來賈府的嗎?可是從全書結(jié)構(gòu)來看,寶釵入府后至二十二回做十五歲生日確有數(shù)年。那么這里為什么明明白白寫著是“第一個生辰”呢?莫非這位慣于“醉余橫掃如椽筆”的曹雪芹先生真的喝醉了不成?其實只要稍微細心一些就會發(fā)現(xiàn),曹公并沒有醉。第二十二回鳳姐有云:

  聽說薛大妹妹今年十五歲,雖不算是整生日,也算得將笄的年份了。老太太說要替他做生日,  自然和往年給林妹妹做的不同了。

  很清楚,首先,所謂“第一個生辰”乃因為是十五歲的生日。古代稱女子年滿十五歲為及笄之年,十五歲的生日乃是進入成年的第一個生日。其次,鳳姐拿薛大妹妹與林妹妹比,本意是為了表明她在這兩位妹妹之間是一碗水端平的,不應理解為寶釵去年沒有在賈府過生日,故拿林妹妹相比。通常,往年給林妹妹怎么做,今年給薛大妹妹也應該怎么做??墒墙衲晔茄Υ竺妹玫募绑侵?,故不能拿往年林妹妹的慣例與今年的例外相比。由此可知,寶釵十四歲入府這一說法是站不住腳的。既然如此,而“夢游”確系寶釵入府這年冬天的事,金玉又系同庚,故“夢游”時寶玉也不會是十四歲。

  3.第八回“小恙梨香院”之后不可能緊接著寫“玉生香”文字。我們認為玉生香必須在元春封妃省親之后。證據(jù)如下:

  (1)先看一條脂批。庚辰本第十九回有小雙批曰:

  前面有試才題對額,故緊接此一篇無稽亂語。

  (2)在第十九回當黛玉知道玉生香是寶玉在編排她因而連罵帶擰,寶玉連連央告:“我因為聞你香,忽然想起這個故典來。”這時恰好寶釵進來諷刺他:

   原來是寶兄弟,怨不得他,他肚子里的故典原多,只是可惜一件,凡該用故典之時他偏就忘了,有今日記得的,前幾夜里的芭蕉詩就該記得。眼面前的到想不起來,別人冷得那樣你急得只出汗,這會子偏有記性了。

  這里顯然是指榮國府歸省慶元宵時,寶玉不知“綠臘”這一故典出處之事。如果真的如戴不凡志所云,可卿之喪和元春封妃是很晚的事,被剪裁挪移到前面來的,而玉生香和梨香院原本是緊相銜結(jié)的,那么于此就不可能有寶釵諷刺寶玉不知“綠臘”故典這一節(jié)了。

  4.第五十三回、五十四回寫的是賈府過年前后情景。戴不凡同志認為,在舊稿中,這一大片文字其實是寫寶釵入府后第一次過年的種種情景。他提出的一個重要證據(jù)是第五十三回烏進孝交租時說:“如今那府里(雖)添了事,是有去有來,娘娘和萬歲豈有不賞的!”他認為如果“封妃是在數(shù)年前,省親是在這年元宵,烏進孝不當在同年臘月說‘如今’。這該是元春剛剛被選入宮后的莊頭口氣?!蔽覀冋J為這個看法難以成立。第一、戴不凡同志只看見烏進孝的后語,而丟掉了賈珍的前言。賈珍分明說:“比不得那府里,這幾年添了許多花錢的事,一定不可免竟是要花的,卻又不添些銀子產(chǎn)業(yè)?!边@里花錢的事顯然指榮府里為省親修別墅,可是賈珍不說去年,而說這幾年,可見至第五十三回元春封妃已歷時幾年。第二、戴不凡同志在“那府里如今添了事”這“如今”二字下加了著重點,以表明,只有去年才封妃,今年才能用“如今”這種口氣說話。那么我們來研究一下“如今”一詞的用法。在漢語中,“如今”一詞有“現(xiàn)在”的意思,但是它和“現(xiàn)在”又有區(qū)別;“現(xiàn)在”可以指較長的一段時間,一般情況下指眼前較短的一段時間,而“如今”一詞含有“一段時間以來”之意,只能指較長一段時間。指多長呢?雪芹在《紅樓夢》中曾用“如今”一詞指過長達五年之久的時間。第六回周瑞家的曾對劉姥姥說:

  但只一件,你還不知道呢,我們這里不比五年前了。如今太太不理事,都是璉二奶奶當家。

  這個“如今”不正是指王夫人不理家務(wù)事已有五年之久,而阿鳳至少已經(jīng)當了五年家了嗎?烏進孝是年年來交租,通常在風調(diào)雨順的年頭,交租豐厚,賈珍不嫌少,烏進孝當不如此說;而今因天災歉收,賈珍嫌他交得少了,且步步緊逼,故在歉收這一特定前提下,莊頭才用“如今”這樣的口氣說話。因此我們認為五十三回、五十四回描寫的當是元春封妃若干年后的過年情景。

  此外,據(jù)戴不凡同志所用引文來看,他是很重視庚辰本的。庚辰本有一段戚廖本和程乙本上都沒有的文字,很能說明我們的看法。庚辰本第五十五回一開頭:

  且說元宵已過,只因當今以孝治天下,目下宮中有一位老太妃欠安,故各嬪妃皆為之減膳謝妝,不獨不能省親亦且將宴樂俱兔,故榮府今歲元宵亦無燈謎之集。

  省親、燈謎之集這一系列重大活動,在賈府元春封妃后才舉行的。這段話顯然告訴我們,這些活動過去曾舉行過,今年只因老太妃欠安而不能一如既往了。如此重要的一段話,戴不凡同志難道忽略了嗎?

  5.在沒有確鑿證據(jù)的情況下,戴不凡同志硬要說“清虛觀”打醮前后文字是寶釵入府次年四、五月的事。這個觀點我們同樣不敢茍同。例如戴不凡同志僅僅根據(jù)“羞籠紅麝串”一回書中所描寫的寶玉見寶釵“雪白一段酥臂”而想入非非即斷言寶釵是去年新來的。他說:“若寶釵入府已數(shù)歷冬夏,寶玉當不如此。”戴不凡同志自己盡可以這樣推測,然而要作為一種“證據(jù)”,證明寶釵是去年冬入府未免過于冒然。因為人們完全可以作其他解釋。如可以說寶釵才入府時金玉皆幼,到了羞籠紅麝串時已數(shù)歷冬夏,漸知風月,故寶玉才有“這個膀子若長在林姑娘身上,或者還得摸一摸,偏長在她身上,正是恨我沒福!”這種想法。這樣解釋不是也合情合理?另外戴不凡同志以打醮酬神及馮紫英等遠親近支本家相與都來送禮作為依據(jù),反證元春封妃必定是去年的事情。這種論證方法也缺乏說服力。因為,第一,元春不一定非在封妃后第一個五月才能吩咐打醮;第二,馮紫英及諸親好友也并不一定非在元春封妃后第一個五月打醮酬神時才能送禮。須知元春是妃,洑上水,拍馬屁更須見縫插針,何必非待元春新承恩寵?因此,若說“清虛觀”前后文字在舊稿中乃寶釵入府次年事,實在是靠不住的。

  三、秦可卿死于第十三回之證據(jù)

  戴不凡同志《晚死考》一文中的矛盾、漏洞告訴人們,可卿晚死誠不可信。反過來,今本《紅樓夢》中的一些情節(jié)倒可以說明,秦可卿確實早在第十三回即已死去,而賈敬則是死在可卿之后。

  1。據(jù)戴不凡同志所說,今本《紅樓夢》僅僅是雪芹在舊稿基礎(chǔ)上成片裁剪挪移而成,果真如此,于天香樓事件枝蔓出來的情節(jié)就不應該出現(xiàn)在淫喪天香樓之前??墒菍嶋H情況似乎和戴不凡同志過不去。我們在今本第五十三回發(fā)現(xiàn)了這樣的記載:

   ……那一邊又有禮部祠祭司的印記。一行小字,道是:“寧國公賈演、榮國公賈法,恩賜永遠春祭賞共二分,凈折銀若干兩,某年月日,龍禁尉候補侍衛(wèi)賈蓉當堂領(lǐng)訖……”

  須知賈蓉的龍禁尉候補侍衛(wèi)這個頭銜是賈珍為了可卿的喪禮上風光些才花了一千銀子捐了來的。若可卿死在七十六回之后,那么在五十三回里賈蓉這個頭銜從何而來?

  2.我們說可卿當是死于薛家入賈府后不久。請看第十六回賈璉和風姐的一段對話:

   賈璉笑道:“正是呢。我方才見姨媽去,和一個年輕的小媳婦子剛走了個對臉兒,長得好整齊模樣兒。我想咱們家沒有這個人哪。說話時間姨媽,才知道是打官司的那個小丫頭子,叫什么‘香菱’的,……”鳳姐把嘴一撇道:“哎,往蘇杭走了一趟回來,也該見點世面了,還是這么眼饞肚飽的?!?/font>

  賈璉和他的嬌妻鳳姐的對話是說明可卿早死的很重要的資料。賈璉為什么不認識香菱?因為賈璉陪黛玉回了一趟蘇杭。而黛玉為什么要回蘇杭?這其中大有文章?!读秩绾l`返蘇州郡》和《秦可卿死封龍禁尉》兩回書緊相銜接乃是作者煞費苦心的安排,即使想“裁剪挪移”的話,這兩回書也不能拆開來挪。因為只有在林如海病危之際方好將黛玉遣回姑蘇。否則,“若不遣去,只寫可兒阿風等人,卻置黛玉于榮府成何文哉?因必遣去,方好放筆寫秦,方不脫(發(fā))法,況黛玉乃書中正人,秦為陪客,豈因陪而失正耶?”此批語極有見地。據(jù)此判斷,可卿死于薛家入賈府不久當大致不差。

  3.在緊接死金丹獨艷理親喪之后的第六十四回有寶玉和襲人的一段對話,更能說明問題。現(xiàn)摘抄如下:

  ……(寶王)問道:“……怪熱的打這個,那里使?”襲人道:“我見你的扇套還是那年東府里蓉大奶奶的事情上做的;那個青東西,除族中或親友家夏天有白事才帶得著,一年遇著帶一兩遭,平常又不犯做,如今那府里有事,這是要過去天天帶的,所以我趕著另做一個......?!?nbsp; 

  這段話非常清楚地告訴我們兩件事,第一件,“東府里的蓉大奶奶”“那年”早死了;第二件,“如今那府里有事”,指的是賈敬之喪,賈敬死于可卿之后,而且還不止晚一年。

  4。第十三回有一段描寫,可說明賈敬確實死于可卿之后。即:

  那賈敬聞得長孫媳婦死了,因自為早晚就要飛升,如何肯又回家染了紅塵,將前功盡棄呢?故此并不在意,只憑賈珍料理。

  若果真如戴不凡同志所說,舊稿中可卿死于賈敬之后,天香樓一節(jié)又系雪芹挪前,那么此地這位不但沒有死,而且還想長生不老的賈敬從何而來?

  5。最后我們還要指出,第十三回可卿死后,在第二十五回出現(xiàn)的賈蓉之妻應是續(xù)弦。雖然庚辰、戚序本皆無說明,可是今傳程乙本第二十九回有這樣一句:“剛要說話,只見賈珍之妻尤氏和賈蓉續(xù)娶的媳婦胡氏,婆媳兩個來了?!贝鞑环餐韭裨沟溃骸叭绻@位賈蓉之妻是續(xù)弦,那么小說對寧國府的承重孫再娶不提一筆,無論如何是一個大疏忽。而且這位孫媳婦姓甚名誰家世人品如何,書中幾乎只字不道,豈非怪事?!”我們認為這并不奇怪。首先,《紅樓夢》是一部小說,它不可能也不必要象《清史稿》《八旗通志》那樣,為我們研究曹氏年表提供精確史料的,因此就不必象續(xù)家譜那樣詳細地交待每個人的年齡、籍貫、身世、門第,更無須說明每個人的外貌、人品。其次,在《紅樓夢》一書中,只告訴我們姓甚,而不告訴我們名誰的人物豈止一人?大名鼎鼎的賈府老祖宗尚且只知道她姓史,至于主夫人、邢夫人、尤氏諸人不也只告訴我們她們姓甚而沒有交待她們的芳名嗎?這些有頭有臉的場面上人物尚且如此,那么對于重孫的續(xù)弦,告訴我們姓胡也就說得過去了吧?再次,在小說的結(jié)構(gòu)中可算是頗有一些地位的秦氏,尚且是個“陪客”,那么對這個在《紅樓夢》結(jié)構(gòu)中只起一個填補秦氏死后的空白的胡氏來說,她的地位就更顯得無足輕重了。人物在作品中的地位并不以他是作品中某主人公的什么親戚而定,而是由作者的創(chuàng)作意圖所決定的。如果要求作者在一部大作品中把他所構(gòu)思的一個微不足道的陪襯人物的所有情況都交待得一清二楚,否則就埋怨作者疏忽,這種態(tài)度未免有失公正。

  一九七九、十一、十三初稿

  一九八○、三、十三定稿

【原載】 《紅樓夢研究集刊》第6輯(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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