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張培國
最高人民法院11月19日召開家庭婚姻糾紛典型案例新聞通氣會,北京、山東、河南分別通報10起典型案例,主要圍繞婚姻糾紛、贍養(yǎng)糾紛和撫養(yǎng)糾紛三個方面的案例,體現(xiàn)法院系統(tǒng)通過公正裁判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弘揚孝老愛親傳統(tǒng)美德,切實維護家庭關系的和睦與穩(wěn)定。(11月19日中國文明網)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和諧社會離不開家庭和諧。我們每個人都祁盼自己的人生能夠色彩斑斕,自己的家庭幸福美滿。然而,任何家庭的鍋碗瓢盆協(xié)作曲、雞毛蒜皮的小插曲,都會有跑腔走調的時候,生活的磕磕碰碰是絕對的,因此鬧出離婚等家庭矛盾也是難以避免的,這就是生活的辯證法。
面對婚姻家庭中的矛盾該如何做?有人說,依靠法律。不錯,法律是婚姻家庭關系和諧的重要保證,有了它才有了家庭和諧和社會穩(wěn)定。有人說,要依靠道德。道德是婚姻家庭關系和諧的基礎,建設良好的家庭文化,培育良好家風更是新時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的重要內容。
但割裂法律與道德來處理婚姻家庭案件,效果如何呢?數(shù)據(jù)顯示, 2013年至2015年10月底,全國法院審結婚姻家庭糾紛案件近400萬件,且逐漸呈現(xiàn)出案件增幅快、適用法律難、審理難度大的特點。這其中,一些問題由于《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的不具體,不明確,導致實踐操作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也不一致,造成法律適用的不統(tǒng)一,影響了法律的嚴肅性,同樣也影響了農村和諧社會的構建。
筆者以為,在規(guī)范和調整婚姻家庭關系中,道德和法律缺一不可,只有在約之以法的同時束之以德,才會使千千萬萬個婚姻家庭更加和諧美好,社會更加文明進步。道德是基礎,法律是保證,法律不是萬能的。如果把本屬于道德調整的范圍納入法律規(guī)范,就會降低道德的權威性,法律執(zhí)行起來也失去了基礎;得不到法律支持的道德,其影響力也將大打折扣。只有將兩者有機結合,才能更好地發(fā)揮其積極作用。
應該說,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家庭婚姻糾紛典型案例新聞通氣會,通過將北京、山東、河南審辦的10起典型案例公之于眾,引導全社會學法、知法、懂法、用法,引導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職責、統(tǒng)一裁判尺度、保障民生權益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公正審判,可以在全社會弘揚孝老愛親傳統(tǒng)美德,切實維護家庭關系的和睦與穩(wěn)定,必將成為社會主義法治文明建設的一面鏡子,引導社會文明進步歷程。
希望各級人民法院吸引借鑒山東高法設立專業(yè)化家事審判合議庭、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等做法和河南高法創(chuàng)新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的審判方式,引入心理干預和心理疏導并行機制的典型做法,努力實現(xiàn)家事糾紛案件的“案結事了人和”,以維護家庭、婚姻、親情關系的穩(wěn)定與和好,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張培國) [責任編輯:章麗鋆]
|